為配合行政院消保會的規定並提供所有玩家更完善的遊戲經驗,原使用這合約書即日起將修改如下,請玩家參閱,主要是更新如下
第二十四條、契約之終止及退費
甲方得隨時通知乙方終止本契約。
契約終止時,乙方於扣除其贈送之遊戲點數、甲方已使用之遊戲點數及必要成本30%後,應於三十日內將甲方未使用之遊戲點數以現金、信用卡、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。甲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,乙方得於通知甲方後,立即終止本契約:
一、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。
二、以利用外掛程式、病毒程式、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。
三、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。
乙方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,乙方應對甲方因終止契約所生之損害負賠償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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