旺來麻將王爭霸賽第二週優勝名單出爐了!我們恭喜以下獲獎人,以下獎項將於11/13(二)晚間七點前,由系統發送至個人帳號中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比賽詳細辦法請參考活動網頁 
   
  優勝名單: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名次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暱稱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積分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獎勵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名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南寮漁港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75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麻幣50萬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名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苦苦勇士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83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麻幣40萬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名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喜喜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49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麻幣30萬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名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忙得很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22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麻幣50,000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名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阿宗伯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04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六名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討債專家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04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七名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linsj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01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八名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帥妹☆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82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九名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家那強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82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十名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銘村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73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幸運獎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暱稱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暱稱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柔柔采軒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天蠶再變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5579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黃金滿地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神子耶穌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蓮心修羅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茶裡王子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士地婆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千變女郎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洋基萬歲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注意事項: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1.每日比賽前兩名可獲得晉級旺來麻將王複賽正取選手資格,第三名可獲得備取選手資格,並可於2008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1/27參加台北國際電玩展,參賽選手到場即可獲得額外車馬費補助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正取第一名:5000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正取第二名:3000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備取第三名:2000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初賽每日結束後將於隔天公佈獲獎名單,並於隔週統一由系統加入獲獎獎項。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第二屆旺來麻將王爭霸賽賽參賽人數為正取選手24人、備取選手12名。比賽當日正取選手於報到時間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到者,則由備取選手依照報名順序遞補上場,晉升為正取選手。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複賽參賽者車馬費領取,需繳交具有相片的有效身分證明文件影本,完成報到手續後方可領取,本比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賽嚴禁代打情事出現,亦不同意具複賽資格參賽者,要求轉移參賽資格給他人。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.旺來麻將王爭霸賽複賽參賽資格暨正備取名單,將於1/18 18:00前公佈,車馬費補助將依照網頁公佈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單發放。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.若發現活動期間正取/備取選手所註冊之相關帳號,違反旺來法並受到停權處分者,參賽權及車馬費補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助取消,並不予已遞補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