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3/10/31 台北市刑大查獲首宗跨國販賣非法複製碑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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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,日前接獲本公司報案有玩家疑似使用外掛程式干擾遊戲程式運行,以不當之手段致遊戲電磁記錄發生錯誤,複製碑幣販賣圖利。台北市刑大,遂成立專案小組負責偵辦此案。經過數日追查分析釐清線索後,報請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張檢察官指揮偵辦,三十日於桃園查獲張姓嫌犯,張嫌到案坦稱:「因缺錢,成為大陸某家不法業者,新天上碑之虛擬貨物販賣台灣區總代理,販售所得與大陸三七分帳,每月約可獲利二十萬台幣。」全案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將嫌犯移送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。

日前本公司進行遊戲資料例行之安全檢查,發現有十餘組帳號資料異常。碑幣總額高達數億,經核對該人物遊戲歷程後,發現碑幣來源有異,遂立即將這批問題帳號永久停權,凍結此批帳號不法所得。即刻彙整相關資料報請台北市刑大協助偵辦此案,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接獲本案後,奉命成立「新天上碑外掛專案小組」負責偵辦,經數日追蹤、收集分析過濾後,發現張嫌在遊戲基地買賣版上張貼販賣碑幣文章,標榜「碑幣要多少有多少」「貨源充足」「隔天交貨」等,行徑囂張。遂將張嫌犯罪資料上呈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,由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張檢察官親自指揮偵辦,三十日時機成熟遂前往桃園地區緝捕張姓嫌犯,張嫌坦稱本身為電腦工程師,在利誘下與大陸不法業者合作,取得台灣地區複製碑幣代理權,利用非法外掛程式干擾遊戲伺服器,導致伺服器資源不足當機,持續複製碑幣牟取暴利非法圖利。每月販售之碑幣約可賺得二十餘萬台幣再與大陸業者三七分帳。」全案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將嫌犯移送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。

本公司除感謝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暨各級單位全力偵辦外,再次呼籲新天上碑玩家,針對任何外掛程式或破壞遊戲公平性之不法行為,本公司為保護所有玩家權益,維護新天上碑之公平性,本案已經鎖定幾位犯罪嫌疑人擴大偵辦中,未來將持續鎖定嫌疑對象配合檢警調相關單位進行查緝,打擊不法行為。請玩家遵守遊戲規範,切勿心存僥倖使用任何非本公司提供之任何外掛程式進行遊戲。同時,新版的防bot系統,預計下週針對部份bug進行更新,敬請玩家多多配合,共同維護公平的遊戲環境!

妨害電腦使用罪相關條文:

第 352 條 毀棄、損壞他人文書或致令不堪用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、拘
     役或一萬元以下罰金。

第 358 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、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 , 而入侵他人之電
     腦或其相關設備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 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第 359 條 無故取得、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,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五年
     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第 360 條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,致生損害於公 眾或他人者,處
   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第 361 條 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前三條之罪者,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。

第 362 條 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,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,致生損害於 公眾或他人者,
    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第 363 條 第 358條 至第 360條 之罪,須告訴乃論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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