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打擊怪物時隨機跳出問答視窗。
2. 請利用鍵盤輸入圖片上指定的一個英文字(輸入大小寫皆可)或指定數字。
3. 按下YES鍵。
4. 繼續進行遊戲。
(輸入錯誤達三次將會有10分鐘時間人物無法控制)
重要公告:
為杜絕機器人外掛程式,本遊戲新增簡易英文問答系統,當您進入遊戲,即視同您同意本規定:凡連續答錯或拒答三次,視同使用外掛程式處以永久停權,不得異議。此外,違反本公司遊戲規定者,本公司備查相關電磁紀錄,並保留法律追訴權,特此公告!
電腦犯罪專章相關條文如下:
請玩家詳讀此類條文將列入本週「天碑學堂」測驗題庫中。
第 352 條 毀棄、損壞他人文書或致令不堪用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三年以下
有期徒刑、拘
役或一萬元以下罰金。
第 358 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、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
, 而入侵他人之電
腦或其相關設備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 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第 359 條 無故取得、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,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五年
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第 360 條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,致生損害於公
眾或他人者,處
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第 361 條 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前三條之罪者,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
。
第 362 條 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,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,致生損害於
公眾或他人者,
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第 363 條 第 358條 至第 360條 之罪,須告訴乃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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